财务处工作职责

浏览:次    时间:2011-11-23 09:50:40

 

财务处是学院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是管理全院相关财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财务处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增强服务功能为宗旨。财务处的工作职责是:

一、制订和实施财务发展战略,配合落实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学院快速协调发展;

二、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依法理财;

三、协助院长拟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报理事会审批,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并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年度预算,对学院各项收支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对学院收支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分析,定期向理事会和院领导汇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按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五、建立和完善学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财务风险管理;

六、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调研,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财务管理模式,创新财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

七、负责学院各项收费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缴费(含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工作)、收费项目的报审、年检,以及相关收费票据的申领、核销、年检和票款核对工作;

八、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的发放以及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业务;

九、根据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财务以及相关业务的统计工作;

十、建设和维护财务网站,实时为师生提供财会信息查询等服务;

十一、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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