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缴费通知 |
浏览:次 时间:2018-06-01 14:20:40 |
请各系辅导员务必将下述收费事项及时通知到学生: 1、根据学院毕业班离校手续安排,毕业班学生在5月31日前缴清所有费用,非毕业班学生在6月30日前缴清所有费用。 2、16、17级学生请将2018-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教材代办费于2017年8月26日前务必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内,统一代扣,收费标准不变。提示二类卡学生绑定一类卡,并且每半年至少要有一次交易。 备注:学费按各专业原收费标准(18年度高考录取的旁听生收费标准参照18级统招生收费标准); 住宿费1400元; 教材代办费600元。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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