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我校改制后税种变更工作,同时做好2014年会计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对外报账时间截止到12月26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二、梳理各项收入。各单位如有预收款项,应做到应缴尽缴,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清理暂借款项。各借款单位或个人,应尽快办理销账手续。年终因特殊原因无法冲销暂借款的,应提供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署的书面申请。
四、新年度恢复报账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财 务 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