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缴费通知

请各系辅导员务必将下述收费事项及时通知到学生:

1、根据学院毕业班离校手续安排,毕业班学生在离校前缴清所有费用,非毕业班学生在7月5日前缴清所有费用。

2、13、14级学生请将2015-2016学年学费、住宿费、教材代办费于2015年8月22日前务必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内,统一代扣,收费标准不变。根据银联刷卡相关规定,我院已无法接受刷卡缴费。为保证资金安全、请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尽量使用银行代扣形式。

备注:高职类学费按各专业原收费标准;

五年专学费标准统一为9000

住宿费1400元(装空调);

教材代办费600元。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