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11-2012学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编制范围
本学年度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全院各系、部、处,预算期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2、编制内容
本学年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除编制部门支出预算外,涉及有对外收入或上级主管部门拨款的部门应同时编制收入预算,收支预算均应有具体项目名称。
3、支出预算
各部门办公、差旅、接待等日常运行经费由学院统一制订,部门支出预算项目为本部门专项经费。其中:
(1)涉及历年各类奖励津贴均应列入支出预算,就业奖励金归口招生就业与产业合作处统一上报,鉴定站系部奖励津贴归口继续教育中心上报;
(2)学生技能竞赛、课程建设经费等系部共性经费开支统一由教务处上报;校园网站建设专项由相应负责的职能部门上报;各部门行政办公设备经费预算归口由后保处统一上报;教师职称、培训经费、超课时津贴由人事处统一上报;
(3)系部学生技能竞赛、课程建设经费等应向教务处申报;部门行政办公设备经费预算应向后保处申报;
(4)各部门经费预算应报分管院领导审核;系部专项经费预算应报教务处审核。
4、上报时间
各部门收支预算表格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提交财务处。
部门预算仅作为学院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学院整体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学院财力统一编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报学院理事会审批。
附:部门收入预算表
部门支出预算表
财务处
2011年9月22日